什麼要做『妊娠糖尿病篩檢』?
因懷孕引起的糖尿病,稱之為『妊娠糖尿病』。
造成的原因是因為懷孕時胎盤會分泌大量激素(有類似昇糖激素),會使母體的血糖升高。

正常狀況下,母體能分泌足夠的胰島素使血糖濃度降至正常範圍,部分孕婦卻無法,如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、曾有不明原因死產、巨嬰症、羊水過多症。
但這些危險因子並不一定在每個罹患妊娠糖尿病的母親中發現。
然而台灣每
100個孕婦中就有 2~4個妊娠糖尿病病例。所以我們必須做『妊娠糖尿病篩檢』。

妊娠糖尿病對母親來說,常常合併子癇症、羊水過多,或因高血糖而容易造成感染,或因巨嬰而造成生產困難,升高剖腹產比率。
對胎兒來說,容易有早產、新生兒低血糖、新生兒高膽紅素,甚至會造成核黃疸而影響到腦部發育,新生兒低血鈣和畸形兒,胎兒將來罹患糖尿病的比例也比較高。
嚴重的話會造成母親或胎兒死亡。


什麼是「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?
這是一種「篩檢」與「診斷」妊娠性糖尿病的方法。
所謂「五十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是屬於「篩檢」的方法,也就是在懷孕第三十週前後,口服五十公克葡萄糖糖水,然後抽血檢測一小時後的血糖值。
若血糖值超過
140mg%
,便表示陽性反應,此時應即接受「一百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以確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。
約有18
%的孕婦會在篩檢時呈現陽性反應。所謂「一百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就是先抽取檢測空腹血糖須禁食8小時,然後口服一百公克的葡萄糖,分別檢測服用糖水後一小時、二小時及三小時的血糖值。

標準判定值: 空腹血糖:低於105mg/d1
       1小時血糖:低於195mg/d1
      2小時血糖:低於165mg/d1
      3小時血糖:低於145mg/d1
若任兩項血糖值高於標準,則表示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。

約有百分之三的孕婦會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,此時應開始接受飲食控制,必要時須接受胰島素注射,嚴格控制血糖,以確保母體與胎兒健康,避免併發症。
預防勝於治療,早期治療勝於任何的遺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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